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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生輔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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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校綜合高中部係為學術導向(升大學)與專門導向(升四技二專、就業)而設計,並兼顧綜合導向學生之需求。學生在高一修讀統整試探課程後,高二起可依個人志趣與性向,並徵詢老師與家長之意見決定進路後,參考各種進路修課建議,選修合適之課程。

各學期選課時,要注意各領域之必修課程(部定必修與校訂必修)一定要列入選課計畫並取得學分,否則不能畢業。選修課程部份,可就該學期各領域所開設之選修科目選擇,要注意不能盲目選擇,應配合自己的進路詳加考慮。

學生在特定專門學程修滿四十學分並修習該學程之核心科目26~30學分及專題製作2學分及格者,得在畢業證書上加註其主修學程,以作就業準備或生涯學習。

如果一時難以決定進路,或雖已決定進路,但是對另一導向之某些課程具有濃厚之興趣,亦可跨選課程。同時仍要避免盲目選擇,以維持知識之完整性。

至於選課方式,除了高一上學期於新生始業輔導期間實施外,其餘各學期均以前一學期結束前實施。學校將先公佈次一學期開課表,並透過各種說明會、座談會以及個別指導,輔導同學選課。有關輔導項目、人員、時間及選課實例等,請見以下說明。

一、輔導項目

1.於新生始業輔導期間,介紹高中職與國中教育之差異、綜合高中畢業生之進路發展、大學四技二專入學多元管道等。

2.高一上、下學期分別實施性向測驗及興趣測驗,提供客觀之評量資料,幫助學生增進自我之認識。

3.利用各學期之班級座談,引導學生參閱各大專院校概況、系組簡介,以及行業介紹之各種資料。

4. 新生始業輔導期間或高一上學期舉辦課程說明會,介紹各學期所開設課程之內容與生涯發展的關係。

5.每學期舉辦選課座談會,提供學生有關下一學期課程之資訊與應考慮之因素,並依實際需要提供個別輔導。

6.各學期開學後,實施選課適應調查,對適應欠佳學生進行座談與個別輔導。

7.適時舉辦家長座談會,使家長瞭解有關子女生涯發展的各項因素,協助子女選擇適合個人能力與興趣之課程。

8. 選修加退選輔導:各學期開學後一週,辦理學生選修科目加退選,給予學生補救機會。

9.生活輔導:利用空白課程,適時給予學生個別輔導,以達適性發展,並排除學生學習上之障礙,並導正常規。

二、輔導人員

1.各班導師

2.輔導老師

3.學程召集人

4.其他相關人員

三、輔導時間

1. 高一新生於新生始業輔導期間實施。

2. 各種說明會與座談會利用寒暑假及活動課程時間進行。

3. 個別輔導可利用課餘時間進行。

四、查詢資源

       關於綜合高中課程之實施,除了查閱本校課程手冊外,並可向下列人員或單位查詢相關問題。

1. 學程開設、必修及選修科目:教務處。

2. 學程規畫:教務處、學程任課老師及召集人。

3. 選課規畫:教務處、輔導室、導師、學程任課老師及召集人。

4. 心理測驗實施及解釋:輔導室。

5. 確定自己的性向及興趣:輔導室、導師。

6. 大專院校科系簡介資料:輔導老師、圖書館、導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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