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綜高Q&A / 2.什麼是學年學分制?

綜合高中採學年學分制,學生修滿 160 學分以上即可畢業,不及格的科目如為必修可利用空堂或寒、暑假重修,如為選修,除重修外亦可放棄該學分,另外選讀其他科目。

 
學年學分制係由教育部訂定學生畢業應修習的學分總量,除修習指定必修科目和學分外,學生依規定可自由選修自己需要的科目和學分,修習及格達到規定畢業學分即可畢業,此種課程修習制度稱之為學分制。


學年學分制以每週授課一小時,滿一學期或總授課時數達十八小時,為1學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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