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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請方式:
  1.現任教職員:教職員至本校就職時,填寫就職報到單之郵件信箱欄申請,或另外填寫「資訊中心服務申請單」申請。每人得申請一個電子郵件帳號。
  2.在校學生:由資訊媒體組依教務處註冊組、進修部教務組提供之名單逕行設定,每人一個電子郵件帳號。
  3.其他:具下列狀況者得另外申請帳號。
   (1)每位教師得申請一個「教學測試用」電子郵件帳號,該帳號之權限與學生相同。
   (2)本校「專案或計畫」執行人員得申請「專案/計畫用帳號」,帳號之權限與教師相同。
二、雲端空間容量配額:
  1.教職員:每一帳號空間上限為200GB
  2.學生:每一帳號空間上限為20GB
  3.其他:每一帳號空間上限為200GB
三、使用期限:
  1.教職員:使用至離職後六個月。
  2.學生:畢業生使用至畢業後六個月,其餘學生使用至離校後一個月。
  3.其他:於該用途終止時由申請人提出。
四、使用範圍:
本服務僅供教學用途使用。
五、附件下載: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