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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請方式:
- 現任教職員:
教職員至本校就職時,填寫就職報到單之Google服務帳號欄位申請,每人一個Google帳號 。 - 在校學生:
由資訊媒體組依教務處註冊組、進修部教務組提供之名單逕行設定,每人一個Google帳號。 - 其他:
具下列狀況者得填寫「國立宜蘭高商資訊中心服務申請單」申請。
(1) 每位教師得申請一個「教學測試用」電子郵件帳號,該帳號之權限與學生相同。
(2) 行本校「專案或計畫」執行人員得申請「專案/計畫用帳號」,帳號之權限與教師相同。
二、使用期限:
- 教職員:使用至離職後六個月。
- 學生: 畢業生使用至畢業後六個月,其餘學生使用至離校後一個月。
- 其他:於該用途終止時由申請人提出。
三、附件下載:

